5月9日下午,继续学院总党支根据学校纪委《关于开展“510”思廉月活动的通知》(盐工纪〔2023〕10号)的要求,在北校区图书馆301会议室组织开展纪法和警示教育活动。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陈志华主持,学院全体人员参加。
陈志华指出,学院全体人员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510”思廉月活动,守廉洁初心、扬清风正气,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确保“510”思廉月活动取得实效。
学院纪检委员、副院长夏金海传达了学校纪委关于开展“510”思廉月活动的通知,并做了题为《规范费用报支,严守纪法红线》的专题报告。报告结合继续教育学院经费报支的实际,重点讲解了学校劳务报酬发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及刑法中关于贪污罪的认定及量刑标准,重点强调了费用报支的“依据”和“证据”,并结合近年来兄弟高校发生的经费报支犯罪案例以及学校财务管理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开展了警示教育。他要求大家进一步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自觉提升纪法意识,提高反腐拒变定力,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线,知法懂法,敬法畏法,遵规守矩。
摄影:钱亚芹